首页 /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