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