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第五章 监测计量第三十条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取用水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监测及统计数据。制定机关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