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登记与查询

第十二条

在登记期限届满前,担保权人可以申请展期。 担保权人可以多次展期,每次展期期限最短1个月,最长不超过30年。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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