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六十九条

第三章 特别业务规则 / 第四节 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

第六十九条

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应参照本办法第四十九条,建立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增强服务能力。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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