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特别业务规则 / 第一节 互联网保险公司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公司是指银保监会为促进保险业务与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融合创新,专门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不设分支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专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