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三十条

第二章 基本业务规则 / 第三节 服务管理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为互联网保险客户提供查勘理赔服务的,应建立包括客户报案、查勘理赔、争议处理等环节在内的系统化工作流程,实现查勘理赔服务闭环完整。参与查勘理赔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应做好工作衔接,做到响应及时准确、流程简捷流畅。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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