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行政强制措施

第六条

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对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物品、场所实施扣押和查封;

(二)在电力监管现场检查中,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实施封存。

制定机关
能源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