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行政强制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制定机关能源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