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应当制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审批表》,并报请国家能源局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制定机关
能源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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