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规定》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三章 行政强制执行第十九条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以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制定机关能源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