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本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