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的通知第三十八条

第八节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间接股权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参照本指引有关要求执行。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

——不动产投资

保险公司要建立不动产投资项目退出的决策机制及相关流程,持续追踪不动产行业政策,采取项目走访检视、项目公司治理管理、投资契约管理等方式,定期跟踪投资项目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分析、识别项目退出时机,并按照退出决策机制及相关流程适时推进项目退出。保险公司要保留项目退出决策及执行的书面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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