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支持东道国(地区)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第六条
结合东道国(地区)产业发展规划,采取绿地投资、跨境并购、设立服务机构等方式,积极融入当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助力东道国(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增长。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支持东道国(地区)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结合东道国(地区)产业发展规划,采取绿地投资、跨境并购、设立服务机构等方式,积极融入当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助力东道国(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