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支持东道国(地区)环境保护与绿色转型

第三十一条

挖掘绿色基础设施市场机遇,积极参与高标准绿色工程建设,打造“中国建设”绿色品牌。

推进绿色施工,注重采用环境友好的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做好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处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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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