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四章 支持东道国(地区)环境保护与绿色转型
第三十条
采矿业企业深化绿色矿产领域合作,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水平,鼓励在开采、加工、使用及回收全生命周期中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切实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支持东道国(地区)环境保护与绿色转型
采矿业企业深化绿色矿产领域合作,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水平,鼓励在开采、加工、使用及回收全生命周期中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切实降低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