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遵守我国和东道国(地区)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在境外经营中积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及所属行业、自身业务可持续发展。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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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