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促进东道国(地区)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

第二十一条

加强与当地社区沟通,建立持久性、常态化的互动关系,主动沟通并充分考虑社区居民需求和意见,推动获得长期且广泛的社会许可,为社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适时适度披露社区关注信息,及早评估、识别和防控社区与企业产生冲突的风险。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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