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促进东道国(地区)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
第十七条
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管理和适应性培训,依法为外派人员办理工作许可、出入境、社会保险等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订立相应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好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符合双边社会保障协定规定的,及时办理境外社会保险费免缴。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促进东道国(地区)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
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管理和适应性培训,依法为外派人员办理工作许可、出入境、社会保险等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订立相应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好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符合双边社会保障协定规定的,及时办理境外社会保险费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