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审计复议案件的文件材料由复议机构逐案单独立卷归档。 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档案机构(人员)应当将审计复议案件归档情况在被复议的审计项目案卷备考表中加以说明。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