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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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