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参与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人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