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税务机关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非居民纳税人不当享受协定待遇情况建立信用档案,并采取相应后续管理措施。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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