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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