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科学研究。 需要采集陆生野生动物样品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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