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在下列区域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一)陆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 (二)陆生野生动物迁徙通道; (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密集区及其产品集散地; (四)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风险较大的边境地区; (五)其他容易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的区域。
- 制定机关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在下列区域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一)陆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 (二)陆生野生动物迁徙通道; (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密集区及其产品集散地; (四)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风险较大的边境地区; (五)其他容易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