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记载放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称、出厂时间和活度、标号、编码、来源和去向,及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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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