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及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客运、货运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步骤另行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