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车型管理

第二十三条

车辆生产企业对已经列入《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的车辆,应当在随车文件中明示其车辆燃料消耗量参数(式样见附件2)。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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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