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检测管理

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当对所出具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