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省级及省以下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财政规划要求,做好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规划,加强与中央补助资金和有关工作任务的衔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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