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财政部负责编制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分配下达预算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分解下达、审核拨付、使用监督、预算绩效管理以及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并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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