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77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