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省级财政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可制定有关具体管理办法,并抄送属地财政部派出机构。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