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6日公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7号)同时废止。
文档附件:
1.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
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5.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