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6日公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7号)同时废止。

文档附件:

1.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

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5.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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