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