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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