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三条第九章 会计计量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