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条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告的要求向受委托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仍向国家林业局提交申请材料的,国家林业局应当告知其具体的受委托机关。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