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适用本办法。 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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