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图书出版单位依法从事图书的编辑、出版等活动。 图书出版单位合法的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