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图书出版单位依法从事图书的编辑、出版等活动。 图书出版单位合法的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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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