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新闻出版总署制定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对图书出版单位进行评估,并实行分级管理。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