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图书的出版

第三十二条

图书出版单位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出版物印刷单位印刷图书,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印刷委托书。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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