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图书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

图书出版单位实行选题论证制度、图书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图书重版前审读制度、稿件及图书资料归档制度等管理制度,保障图书出版质量。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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