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图书的出版第二十三条图书出版实行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制度。图书出版单位的年度出版计划,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