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图书的出版

第二十二条

图书出版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涉及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的选题,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选题备案管理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的重大选题,不得出版。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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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