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章 图书出版单位的设立第十五条图书出版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