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六条

第八章 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

第九十六条

供用电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依法进行。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影响供用电合同主要内容时,应当根据调整后的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