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八条

第五章 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

第六十八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经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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