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七条

第五章 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

第六十七条

承装、承修、承试受电工程的单位,应当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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