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电营业规则 / 第六十七条独立法条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七条第五章 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十七条承装、承修、承试受电工程的单位,应当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